金鹰责任投资混合C
基金简称金鹰责任投资混合C
基金代码011156
基金类型混合型
托 管 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 理 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生效日2021-03-31购 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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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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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 |
三年 |
成立以来 |
倪超先生
2009年6月加盟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行业研究员,消费品研究小组组长、基金经理助理。现任金鹰行业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及金鹰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数据来源:基金最新季报,本资料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和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基金名称 |
金鹰责任投资混合C |
基金简称 |
金鹰责任投资混合C |
基金代码 |
011156 |
托管人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管理人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倪超先生 |
基金类型 |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
合同生效日 |
2021-03-31 |
基金风险等级 |
中风险(R3)(来自银河证券)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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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永续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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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0%+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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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机构 |
金鹰基金网上直销(申购/定投0折起) 、 代销机构列表 |
客服电话 |
400-6135-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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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 |
一月 |
三月 |
六月 |
一年 |
两年 |
三年 |
成立以来 |
基金净值
分红记录
分红年度 |
权益登记日 |
红利处理日 |
每10份收益单位派(元) |
暂无相关数据... |
拆分记录
拆分日期 |
拆分前净值 |
拆分后净值 |
拆分比例 |
暂无相关数据... |
倪超先生
2009年6月加盟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行业研究员,消费品研究小组组长、基金经理助理。现任金鹰行业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及金鹰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资产配置
序号 |
资产类别 |
金额(元)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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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投资
行业分类名称 |
行业分类代码 |
行业市值(元) |
占净资产(%) |
暂无数据... |
重仓持股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占净资产(%) |
暂无数据... |
重仓债券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占净资产(%) |
暂无数据... |
数据来源:基金最新季报,本资料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和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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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业务规则以渠道为准
申购前端费率
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 |
Y < 7天 |
7天 ≤ Y < 30天 |
Y ≥ 30天 |
标准费率 |
1.50% |
0.50% |
0.00% |
注:Y为持有时间,一年指365天,两年为730天,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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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费率名称 |
管理费 |
托管费 |
销售服务费 |
标准费率 |
1.5% |
0.25% |
0.8% |
一、 本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照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起设立,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
性判 断、推荐或保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已通过指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gefund.com.cn)进行了公开披露。
二、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等。在突发或特殊情况下,还可能出现基金暂停赎回或巨额赎回等情况,从而导致投资者
短期内不能及时、足额赎回资金的风险。
三、 本基金产品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规避个股风险、分享投资成果。它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基金投资者依其所持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同时也会承担投资亏损的风险。为此,投资
者应充分注意本基金产品与储蓄、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投资工具之间的区别,理性做出基金投资决策。
四、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在做出基金投资决策时应认同“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基金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及亏损,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
五、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购买基金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
金产品。同时,投资者应正确认识资本市场和基金市场,将基金视为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并树立长期、稳健、防范风险的投资观念。
六、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它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具体销售机构的名单详见本基金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