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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形势复杂 大数据助力

时间:2016年12月26日来源:财新网

    反洗钱工作面临的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比如国际政治和安全形势不断演变,金融市场波动的风险加大。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在催生新业态的同时,也蕴藏着新的风险。 
  在近日举行的中国反洗钱高峰论坛上,来自人民银行、公安部经侦局、机构等相关人士各自介绍了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与公安部门在反洗钱工作中所承担的不同角色,共同讨论了在互联网技术带来变革的背景下,反洗钱工作面临的变迁与挑战。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郭庆平表示,反洗钱工作面临着新业态、新技术、新渠道的冲击,必须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重点行业的反洗钱监管制度。未来也需要加强房地产、贵金属、律师、会计师等方便的风险监测,探索建立特定非金融行业的反洗钱监管制度。 
  打击犯罪是反洗钱的最后举措 
  在反洗钱行动中,公安机关角色关键,但往往承担的是打击犯罪,而防范则需要更多部门共同参与。 
  来自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处的陈超警官表示,地下钱庄成为了洗钱的重要通道,此类案件持续高发、多发,并且手法更为复杂。从2015年至今,地下钱庄的案件出现剧增态势,涉案金额不断增加,规模化、团伙化越来越严重,手段也更加隐蔽。此外,地下钱庄出现从沿海沿边地区向内地蔓延的趋势,跨省地下钱庄相互勾连的情况逐渐增多。近年来,通过虚假贸易向境外转移资金的情况越来越多,这也折射出地下钱庄经营模式上的从早期较为单一变得更加复杂。由于汇差收益较低,一些地下钱庄也开始从事上游犯罪活动。 
  据陈超介绍,公安部门已初步搭建了一个违法资金常用平台,通过获取及分析数据,协助公安部门搭建模型。在目前已有模型中,一是地下钱庄分析模型,设置关键词以抓取钱庄账户、刻画资金流向,并抓取资金来源;二是通过深挖上游模型,发现其中涉及恐赌毒、骗取出口退税等行为。 
  但公安机关在具体实践中体现的重打击、轻防范的特征也引起反洗钱研究中心的常务主任唐朱昌的质疑。 
  对此,陈超表示,打击犯罪是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但防范职能上所能做的较为有限,比如公安机关会开展一些宣传工作,并搭建模型推送人民银行,但真正的防范需要更多依靠金融机构等其它部门共同开展。 
  复旦大学刑法学教授陈浩然也强调,公安机关查处洗钱犯罪,实际上是最后的无奈举措。他指出,每年正式被法院判决的洗钱案件数量最多是两位数,而2015年,国家禁毒委公布的全国注册在案的吸毒人口是680万,洗钱一定存在。并且,从数据推断,在当下的中国,洗钱依然是庞大的活动。 
  此外,打击洗钱对遏制上游犯罪有重要作用。但在目前的《刑法》中,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仅仅局限为七种犯罪类型,上游犯罪的范围被设定得太窄,是立法的一个显著缺陷。 
  大数据助力反洗钱 
  目前,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新型金融业态也为洗钱犯罪提供了新的渠道和方式,不法分子利用P2P网络信贷、金融互助、资产交易所等名义从事洗钱等违法活动。并且电信诈骗、银行卡诈骗等涉众型犯罪不断翻新、升级,其犯罪收益与跨境洗钱活动相互交易,借助离岸账户、贸易结算、境外取现以及地下钱庄转移犯罪所得。 
  郭庆平表示,目前国际反洗钱标准呈现趋严、趋紧的态势,而且反洗钱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受到双重关注,尤其是有效性,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 
  在上述洗钱行为新变化下,监管部门也在运用大数据技术应对。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服务二部主任姜威表示,三年前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成立为反洗钱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未来要进一步把上海自贸区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反洗钱工作建设互动起来,从三个方面推进反洗钱工作:第一,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的建设;其次,建立适合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反洗钱监管模式;第三,强化以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管理模式理念。 
  蚂蚁金服集团副总裁屠剑威表示,从本质上说,反洗钱是和大数据天然结合最紧密的一个金融领域。所有金融反洗钱的分析,实际上就是应用大数据原理,对各个机构上报的情报进行分析、处理。 
  但大数据在助力反洗钱的同时,也会涉及个人信息安全问题。陈浩然指出,许多国家都先后制定了严格的信息安全与保护条例,而在我国《信息安全法》仍然空白;但推动《信息安全法》的立法,又会遇到诸多障碍。 
  陈浩然指出,保护个人隐私与打击犯罪之间存在着矛盾。严厉保护个人隐私,会使打击犯罪的难度增大;反之则又会给打击犯罪提供更多操作余地,增加法律出台难度。“解决这个矛盾,需要依靠更多的大数据平台,高度总结经验,在自律的基础上,把信息安全的经验与规则提示给立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