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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平台也要 履行反洗钱义务

时间:2016年12月28日来源:深圳特区报

    “尽管目前我国P2P行业还没有纳入到反洗钱监测主体中来,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了反洗钱的法定义务,如果P2P平台涉及到相关案件线索,仍要向相关机关报案。”近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举办反洗钱专题培训,数十家深圳互金企业代表聆听专家解读。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反洗钱处保险支付监管组组长孟非,针对当前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形势、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面临主要问题和反洗钱监管思路及工作重点三个方面进行分析。通过对比分析国际、国内在监管制度、发展趋势、工作特点等方面的异同和差距,以及对典型案例进行重点分析,强调“风险为本”原则对于反洗钱工作有效性的强化作用,为国内反洗钱制度的发展健全和金融机构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带来了启示。 
    德勤中国副总监卢家威和高级经理孟元分别就研讨会项目、风险为本、风险评估、可疑交易识别分析、数据监管、国际案例等方面进行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