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专户业务中的客户为具备以下特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 2021-10-25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 2021-10-25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划运作管理规定
- 2021-10-25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
- 2021-10-25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
- 2021-10-25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 2021-10-22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
1、什么是专户理财?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 管理办法》规定: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可以为单一投资者设立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也可以为多个投资者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者人数不少于二人,不得超过二百人。
2、什么样的客户是专户理财的合格投资者?
按照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 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 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40 万元; (二)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根据认定标准,投资者应出具以下相关财产、收入证明文件。 (一) 金融机构出具的相关财产证明文件,包括:
1、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文件;
2、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开具的持有证券价值总额的证明文件;
3、信托机构开具的持有信托产品的认购总额的证明文件;
4、保险公司开具的保险单现金价值总额的证明文件;
5、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相关财产证明文件。
(二) 金融资产有效证明文件,包括:
1、客户银行存折及复印件;
2、银行卡对帐单;
3、银行理财产品有效认购文件及复印件;
4、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的对账单(包括网上交易的对帐单),须显示客户持有有价证券的价值总额。
5、信托产品的有效认购文件关键页(包括合同编号、金额、签字页)及复印件;
6、记名式债券及复印件等。
(三)收入证明
最近三年内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出具最近三年内年收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