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证监局充分利用手机信息平台加大投资者教育力度

时间:2014年10月28日来源:广东监管局

    今年以来,广东证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110号文精神,积极拓展投资者教育传播途径,在去年联合辖区5家证券公司打造投资者保护手机信息平台的基础上,今年又建立了覆盖全辖区证券、期货、基金投资者的公益信息定期发送制度,加大投资者教育宣传力度。截至10月中旬,我局已通过辖区证券公司证券交易软件终端和手机短信等平台累计向辖区投资者发送公益信息34条,受众覆盖面累计达1.4亿人次。 
    一、及时解读重大政策,积极做好舆论引导 
    广东证监局紧密结合相关重大政策的出台,及时组织力量编发宣传信息。一是突出110号文的解读。针对110号文内容丰富、信息量大的特点,我局将110号文作为宣传重点,分4次选取投资者较为关注的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履行公开承诺等内容,用喜闻乐见的方式解读相关政策,帮助投资者了解权利、充分行使权利。二是突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宣传。先后3次通过手机短信平台介绍调解、仲裁的特点和优势,介绍民事诉讼是投资者维权的重要途径,引导辖区投资者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处理证券期货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三是突出新政策的传导。去年以来,“优先股”、“沪港通”等一系列与投资者关系密切的新政策相继推出,广东证监局通过编写手机短信,选取相关政策的要点,通过精练的语言使投资者对相关政策内容一目了然。 
    二、密切关注市场热点,认真回应投资者诉求 
    广东证监局充分发挥贴近市场的优势,定期从信访投诉、“12386”热线、投资者问卷调查等渠道收集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并及时回应。一是及时公布投诉咨询渠道。2次编发有关中国证监会“12386”热线的信息,使广大投资者掌握投诉咨询捷径;告知投资者辖区600多家证券经营机构已对外公布了投诉电话、电子邮箱和传真,建议循上述渠道反映诉求、解决纠纷。二是厘清基金产品的几个认识误区。今年以来,针对基金公司有关“业绩比较基准”宣传及增强型基金业绩等问题的投诉较为集中,为此,广东证监局向基金投资者发布公益短信,厘清有关说法,帮助投资者正确认识基金投资收益概念。三是增强证券账户使用安全教育。部分投资者对证券法律缺乏了解,委托证券期货从业人员操作其账户,造成损失后引发的投诉时有发生。为此,广东证监局提醒投资者妥善保管证券账户和密码,切忌私下委托从业人员代为买卖证券期货。四是告知慎重参与大宗商品交易。针对有关大宗商品远期电子交易投诉量大幅增加的情形,广东证监局从合法期货投资渠道、集中交易方式、标准合约等方面,引导投资者辨识期货交易与大宗商品交易的区别,谨慎参与各类大宗商品的网上交易。 
    三、紧跟市场动态,强化风险揭示 
    广东证监局充分发挥手机平台信息发送即时、便捷的特点,紧紧围绕资本市场的动态变化,及时编发各类信息,持续做好市场风险揭示工作。一是向投资者传递正确的投资理念。针对市场上盲目跟风、题材炒作比较普遍的现象,发布了“警惕重组炒作,坚持理性投资”、“鼓励通过机构参与证券市场”等信息,提示投资者切勿听信小道消息,树立理性的投资观念,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通过合法投资机构参与证券市场。二是定期公布辖区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名单。今年以来编发2期信息,公布了辖区13家涉非机构名单,提醒投资者防范风险,对“免费荐股”、“黑马股”等信息保持警惕,切勿将资金汇入个人银行账户。三是持续做好理财产品的风险警示。鉴于目前市场上代销金融产品适当性管理不到位、投资者分辨能力不强的情况,编发“认准合法代销机构,切实保障自身权益”、“认真阅读理财合同,熟悉条款辨明风险”等公益信息,告知投资者认真审阅合同,慎选机构,减少“无知”带来的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