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客户服务>反洗钱>反洗钱专栏

许超凡舅父因洗钱在香港入狱4年 自称被利用

时间:2015年08月12日

    中国银行广东开平分行3名前行长2001年被揭发亏空公款4.83亿美元。主犯、前行长许超凡的舅父邝华甫事后与三人一同潜逃,2011年回港自首,早前承认参与洗黑钱2.7亿港元,昨日(2015-8-6)在香港区域法院被判处实时监禁4年。 
  承认洗黑钱 
  中国银行广东开平分行前后三任行长——— 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把总金额为4.83亿美元(时值40亿元人民币)的银行资金转移到海外。2001年10月案发,随后,三人经由香港逃亡加拿大、美国。 
  被告邝华甫(50岁)2001年在3名前行长潜逃翌日,便舍弃香港业务逃至加拿大,2011年10月才回港自首,日前在香港区域法院承认在2000年1月至2001年5月,洗黑钱2.78亿港元,并收取约170万至340万港元酬金。 
  控方透露,被告邝华甫与许超凡、余振东及许国俊三名中国银行广东开平分行前行长相识,三名前行长在1992至2001年在任期间涉嫌盗取银行约40亿元人民币,其间将部分赃款存到被告的银行户口中。 
  自称被利用 
  被告1992年在香港成立一间公司,协助上述三人将银行款项投资到该公司赚取利润。公司同时作为许超凡将款项转给数间澳洲及澳门赌场的渠道。而在1997年至2001年间,被告经常陪同三人出入澳门赌场,每月从三人手中赚取10万至20万港元利益。 
  辩方律师求情表示,被告2001年潜逃,直至2009年母亲去世,他认为三名女儿已经长大,在妻子鼓励下,2011年10月决定回港自首、承担责任。被告在事件中的角色较其余三人轻微,当时不知道偷钱、更改银行账目等事宜,只是被外甥许超凡及从小认识的余振东所利用。最终香港区域法院判处被告监禁4年。 
  案情回顾 
  三主犯已遣返判刑 
  中国银行广东开平分行前后三任行长——— 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把总金额为4.83亿美元的银行资金转移到海外。2001年10月案发,随后,三人经由香港逃亡加拿大、美国。而该案当年也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银行监守自盗案。 
  同年11月5日,中方向美方提出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开平案”也是2001年《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生效后,中方向美方提起的第一起刑事司法协助请求。2002年、2003年两年间,该案三主犯先后在美落网。 
  余振东在2004年被遣返回中国,并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已潜逃往美国的许超凡和许国俊则在美国被判刑25年及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