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我国在建立贸易信贷统计监测、针对外商直接投资的统计监测等几大类监测系统外,还应强化对金融机构的宏观审慎监管,审慎、渐进地开放中国的资本账户,进一步加强监管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有效协调,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跨行业、跨市场、跨国界、跨区界的传染和蔓延
记者万荃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2月3日表示,国际资本流动是一把“双刃剑”,各国需要根据各自情况妥善应对,各国政策当局也需加强应对资本流动的国际合作。IMF还强调,各国政策当局应当不断更新监管框架,以更好地应对国际资本流动带来的挑战;各国政策当局也应加强国际协调合作,以确保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有效运转。
IMF在当天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中指出,近年来国际资本流动大幅增长,已经成为国际货币体系的一个重要特征,这既给各国带来了潜在的益处,但同时也给各国监管当局带来了政策挑战。报告同时强调,国际资本流动可以带来增加本国金融体系竞争力、促进投资等益处,但也会造成金融体系波动性增大等挑战,所有国家在任何时候都要实现资本账户完全开放并非合适,各国在特定阶段下的资本账户开放程度应根据金融市场的发展水平等具体情况而定。
总体看,今年以来,我国跨境资本呈现出有进有出、双向流动的格局。一方面,国际金融市场环境逐步改善和我国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增长,有利于我国吸引长期、稳定的资本流入;另一方面,世界经济复苏、主权债务风险等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使市场情绪可能时好时坏并触发国际资本流动的短期波动。同时,在“走出去”等推动资本有序流出的政策引导下,国内资本主动输出的规模也不断扩大。金融“十二五”规划也为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指明了方向:进一步放宽跨境资本流动限制,继续加快外汇市场发展,健全资本流出流入均衡管理体制。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战略、政策和检查部助理主任维韦克·阿罗拉在12月3日举行的电话会议上表示,金融危机凸显妥善应对国际资本流动的重要性,在国际金融危机期间,甚至连金融市场高度发达、资本账户早就完全开放的一些发达国家都受到国际资本流动的冲击,但这并不意味着相关国家应当关闭资本账户,而是应当警惕资本流动的风险并合理应对。
随着跨境资本流动的规模迅速增加,速度不断变快,资本跨境流动潜在的风险也日益增加,我国对跨境资本流动监管更加重视。在资本跨境流动方面,我国已经根据资本交易的不同类型,建立了包括贸易信贷统计监测系统、针对外商直接投资(FDI)和对外直接投资(ODI)的直接投资统计监测系统以及针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的证券投资统计监测系统在内的几大类监测系统。
此外,还有业内专家建议,应强化对金融机构的宏观审慎监管,增强我国金融体系与金融机构应对跨境资本流动冲击的弹性,限制金融机构外汇净头寸的规模过大;审慎、渐进地开放中国的资本账户,避免资本账户过快开放带来的金融风险;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有效协调,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跨行业、跨市场、跨国界、跨区界的传染和蔓延。
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除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外,稳妥、有序地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也十分必要。首先必须明确的是,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不等于实行完全自由汇率制,不等于全面解除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各种管制。业内专家表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要留有余地,即资本项目可兑换并不意味着完全放弃合理的资本管制,即使实现了资本项目可兑换,也仍可以着眼于反洗钱、反恐融资、打击避税天堂、国家安全、宏观审慎管理等,保留不同程度的资本管理。现在没有哪个国家的资本是完全自由兑换,只是管理的方式方法不同。
其次,在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中,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发展情况,使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措施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市场发育程度、企业承受能力、金融监管水平与国际金融环境等相适应。
人民银行副行长胡晓炼日前在提及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时,谈到了四个“必须”:一是必须更加注重保持宏观经济的健康稳定,这是抵御资本大规模冲击的基础;二是必须更加注重宏观政策的调控作用,在一个更加开放的经济中,封堵型管制措施的效率和效果会下降,包括宏观审慎政策和价格工具在内的宏观政策,应当在保持经济金融稳定、引导资本流动中发挥重要作用;三是必须更加强调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一个稳健有活力的金融体系和更加有深度和广度的金融市场可以在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承受风险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四是必须更加重视改革措施和相关政策的协调,使利率、汇率等市场化改革与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推进协调配合,发挥更大的改革合力,减少可能产生的风险。
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需同时做好宏观审慎监管与资本账户开放
时间:2012年12月05日来源: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