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金鹰现金增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4月27日起取消金鹰现金增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金鹰增益货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自动升降级业务并调整A、B两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交易限额。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取消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之间的自动升降级业务
本基金取消基金份额自动升降级业务。当投资者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不再将其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当投资者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不再将其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4372)销售服务费为0.20%/年,B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4373)销售服务费为0.01%/年。本基金取消升降级业务后,如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想享有B类基金份额较低销售服务费及收益机会,可先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后再办理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
2、调整基金份额最低交易限额
调整前A、B类基金份额最低交易限额如下:
基金简称 |
基金 代码 |
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 |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
最低 赎回份额 |
最低 保有份额 |
金鹰增益货币A |
004372 |
代销机构:0.01元 直销网上交易平台:1元 直销柜台:1万元 |
代销机构:0.01元 直销网上交易平台:1元 直销柜台:1000元 |
0.01份 |
0.01份 |
金鹰增益货币B |
004373 |
代销机构、直销网上交易平台及直销柜台:500万元 |
代销机构、直销网上交易平台及直销柜台:1000元 |
0.01份 |
500万份 |
调整后A、B类基金份额最低交易限额如下:
基金简称 |
基金 代码 |
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 |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
最低 赎回份额 |
最低 保有份额 |
金鹰增益货币A |
004372 |
代销机构及直销网上交易平台:0.01元; 直销柜台:5万元 |
0.01元 |
0.01份 |
0.01份 |
金鹰增益货币B |
004373 |
代销机构及直销网上交易平台:0.01元; 直销柜台:5万元 |
0.01元 |
0.01份 |
0.01份 |
3、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更新后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登载于本公司网站(http://www.ge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e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