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结束金鹰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直销机构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时间:2023年02月15日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分别于2021917日和2021927日发布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鹰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和《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鹰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展直销转换转出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215日起结束金鹰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303)在直销机构的赎回费率优惠活动。

一、活动结束说明

2023215日起,金鹰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303,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赎回本基金时,赎回费按照原标准实施,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T为持有期

赎回费率

T<7日

1.50%

7日≤T<6个月

1.00%

6个月≤T<1年

0.50%

1年≤T<2年

0.25%

T≥2年

0

(注:1个月按30日计算,2个月按60日计算,以此类推;1年按365日计算,2年按730日计算,以此类推。投资者通过日常申购所得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

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规定: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含)少于3个月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含)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含)的投资者,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35-888

公司网址:www.gefund.com.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不代表对基金收益和风险的实质性判断和保证。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202091日起,投资者购入基金时,投资者应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货币市场基金、ETF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品种或情形除外。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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