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赎回费的公告

时间:2018年03月24日

一、本次调整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强化对投资者短期投资行为的管理,对除货币市场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基于上述法规要求,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旗下相关产品的赎回费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赎回费于2018331日起开始执行,即持有人于2018331日(含当日)起提出的赎回申请适用于新的赎回费率。

 

二、适用基金范围

针对下述基金的赎回费进行调整: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210005

金鹰主题优势

162102

金鹰中小盘精选

002425

金鹰元禧C

004333

金鹰元盛E

162108

金鹰元盛C

002513

金鹰元安C

003485

金鹰鑫益C

003503

金鹰鑫瑞C

004041

金鹰鑫富C

210004

金鹰稳健成长

003733

金鹰添裕纯债

003384

金鹰添盈纯债

003163

金鹰添益纯债

003852

金鹰添享纯债

004045

金鹰添润纯债

005011

金鹰添瑞中短债C

005010

金鹰添瑞中短债A

004033

金鹰添荣纯债

002587

金鹰添利中长期信用债C

002586

金鹰添利中长期信用债A

003853

金鹰添惠纯债

003833

金鹰添富纯债

210011

金鹰灵活配置C

162107

金鹰量化精选

002196

金鹰技术领先C

210002

金鹰红利价值

210009

金鹰核心资源

210003

金鹰行业优势

004267

金鹰持久增利E

162105

金鹰持久增利C

210001

金鹰成份股优选

210008

金鹰策略配置

 

三、赎回费调整方案

依据《管理规定》要求,上述基金份额将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按照原定的赎回费率标准收取。调整后的赎回费于2018331日起开始执行,即持有人于2018331日(含当日)起提出的赎回申请适用于新的赎回费率。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属于按照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3、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4、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ge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了解详情。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