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金鹰现金增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 |||
基金简称 |
金鹰增益货币 | |||
基金主代码 |
511770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金鹰现金增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金鹰现金增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 | |||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
2017年12月28日 | ||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起始日 |
2017年12月28日 | |||
暂停大额定投起始日 |
2017年12月28日 | |||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元 ) |
500,000.00 | |||
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元 ) |
500,000.00 | |||
限制定投金额(单位:元 ) |
500,000.00 | |||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投)的原因说明 |
为保证本基金的稳定运作以及为保护金鹰现金增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金鹰增益货币A |
金鹰增益货币B |
金鹰增益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4372 |
004373 |
二级交易代码:511770 申购赎回代码:511771 | |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 |
是 |
是 |
- | |
注:本基金场内份额(E类基金份额)简称“金鹰增益”,场外份额(A、B类基金份额),简称金鹰增益货币 A和金鹰增益货币 B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1月1日(星期一)休市,1月2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从2017年12月28日起暂停在代销机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超过50万元的申购、定投以及涉及本基金作为转入方的基金转换转入业务,暂停在直销机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超过50万元的涉及本基金作为转入方的基金转换转入业务,12月28日通过直销机构可以照常办理本基金申购及定投业务,12月28日15:00之后不再接受通过直销机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超过50万元的申购及定投申请。金鹰现金增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E类不受限制。
(2)2018年1月2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申购、定投及作为转入方的基金转换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恢复办理上述业务后,金鹰现金增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A类和金鹰现金增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B类继续进行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投资大额限额。在代销机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基金份额的最高金额为2000万元(含),即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2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该类份额的申请;在直销机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基金份额的最高金额为3000万元(含),即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3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该类份额的申请。金鹰现金增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E类不受限制。如取消该限制大额申购条款,将另行公告通知。
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节假期带来不便。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代销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135-888
(2) 本公司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