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金鹰现金增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 |||
基金简称 |
金鹰现金增益 | |||
基金主代码 |
511770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金鹰现金增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金鹰现金增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 | |||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
暂停申购起始日 |
2017年4月27日 | ||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
2017年4月27日 | |||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 |
2017年4月27日 | |||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起始日 |
2017年4月27日 | |||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017年4月27日 | |||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元 ) |
- | |||
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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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
-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金鹰现金增益A |
金鹰现金增益B |
金鹰现金增益E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4372 |
004373 |
511770(申购赎回代码:511771) | |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 |
是 |
是 |
是 | |
注:本基金场内份额(E类基金份额)简称“金鹰增益”,场外份额(A、B类基金份额),简称金鹰增益货币 A和金鹰增益货币 B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2017年4月29日(星期六)至2017年5月1日(星期一)为节假日休市,5月2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决定从2017年4月27日起暂停在代销机构的申购以及在代销和直销机构涉及本基金作为转入方的基金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4月27日通过直销机构可以照常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4月27日15:00之后不再接受通过直销机构办理的申购。
(2)2017年5月2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申购、作为转入方的基金转换及定投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恢复办理上述业务后,金鹰现金增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A类和金鹰现金增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B类继续暂停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累计超过5000万元(不含)的大额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本基金金额合计超过5000万元(不含),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决定是否拒绝该类申请。金鹰增益E类不受限制。如取消该限制大额申购条款,将另行公告通知。
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节假期带来不便。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代销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135-888
(2) 本公司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