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期转入第三个保本期时过渡期折算结果的公告

时间:2016年03月12日

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6222日、226日、229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本公司网站披露的《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及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相关规则的公告》(以下简称“《规则公告》”)的相关规定,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第二个保本期到期日和第三个保本期开始日之间,设置过渡期。根据本公司于2016311日在《证券时报》和本公司网站披露的《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过渡期申购的公告》,过渡期为20163 8 日(含)起至 20163 11日(含)止。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即2016311日为折算日,折算日本基金暂停申购、转入、定投、赎回和转出业务,同时对在折算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包括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和第二个保本期结束后默认转入第三个保本期的基金份额),以折算日的基金估值为基础,在基金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数额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

经本公司计算,并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2016311日本基金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74元,依据前述折算规则确定的折算比例为1.17382194。折算后本基金的总份额由851,702,681.31份调整为999,747,290.52份,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数额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并进行变更登记,以调整后的基金份额作为自动计入进入本基金第三个保本期的基金份额数。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为计入第三个保本期的投资净额,投资净额为本基金第三个保本周期的保本额,持有至第三个保本期到期时将适用于保本条款。

本基金第三个保本期为18个月,即自2016314日(含)起至2017914日(含)止。如保本期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因建仓需要,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相关规定约定,本基金自2016314日(含)起至2016413日(含)止,暂停申购、转入、定投、赎回和转出业务,自2016414日起恢复申购、转入、定投、赎回和转出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网站:www.gefund.com.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135-888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