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数熔断实施后调整旗下基金开放时间的公告

时间:2016年01月04日

沪深300指数于2016141333分较前一交易日收盘首次下跌达到或超过7%。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16141333分开始实施指数熔断,当日不再恢复交易。

根据本公司之前发布的《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调整旗下基金开放时间的公告》,现对当日旗下公募基金的开放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货币市场基金及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不包含指数熔断品种的其他债券型基金的开放时间不受指数熔断的影响,基金开放时间不进行调整。

(二)除上述基金外的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包含指数熔断品种的债券型基金和其他基金将对开放时间进行调整:

12016141333分之前提交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投等业务申请按照当日申请进行处理。

22016141333分(含)之后提交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投等业务申请,按如下规则处理:对通过我司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申请,按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投资者可于下一开放日办理上述申请的撤单;对于通过代销机构提交的申请,根据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处理,请投资者及时咨询代销机构。认购、分红方式变更和转托管等业务都不受上述开放时间调整的影响。定期开放基金的开放时间以我司届时公告为准。

(三)场内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和分级基金的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时间,按照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上市交易所在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根据沪深交易所现有规则,指数熔断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股票类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暂停,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含ETFLOF、分级基金和挂牌申赎开放式基金等)的申购赎回业务暂停。

重要提示:

1、投资人在2016141333分(含)至20161415时(含)间提交的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投等业务申请存在被确认失败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对于通过代销机构提交的申请,根据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处理,投资者应当主动查询、询问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办理规则。

2、当发生指数熔断时,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延缓支付基金赎回款。当指数熔断并伴随发生基金的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基金的赎回,届时投资者在熔断实施前提交的申请也可能被部分或全部拒绝,敬请投资者注意。

3、投资者如需了解详情,可咨询代销机构或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本公司:

1 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135-888

2 本公司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