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东方证券从2015年12月16日起正式代理销售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具体公告如下:
一、代销机构信息
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胡月茹
电话:021-63325888
本次代销基金
1、金鹰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8)
2、金鹰核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9)
投资者可以在上述代销机构的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和申购、赎回业务,相关规则遵照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基金合同。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或了解有关情况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03
2、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35-888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6日